铭盾所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涉及犯罪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全程服务: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执行、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等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代理和辩护,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能。
(一)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证据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担任辩护人时);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6、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
(三)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担任辩护人时);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或诉讼代理意见;
6、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协助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4、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5、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担任辩护人时);
6、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7、出庭准备;
8、参加法庭调查;
9、参加法庭辩论;
10、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辩护或代理意见。
(五)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2、代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委监委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八)刑事案件申诉
1、申诉案件立案;
2、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九) 职务犯罪预防培训
1、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聘请,就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到的罪名进行分析和讲解;
2、针对个案解答罪名及诉讼程序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