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嘉畅
在品牌竞争愈发激烈的当下,商标不仅是企业的身份标识,更是市场竞争中的宝贵资产。然而,不少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商标注册,导致商标遭他人抢注。面对这一挑战,如何有效维权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议题。以下为您详细解析在中国,若商标尚未注册却遭遇抢注,应采取哪些策略进行维权。
首先,即便商标未经注册,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依然能够获得法律庇护。如果您的商标已在中国大陆使用,则可以受到在先使用的保护。如果您的商标未经注册但已经使用获得了较高知名度,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向法院申请认证为驰名商标。如果您的商标标识具有独创性,则该标识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
其次,《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申请应当出于善意,且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因此,如遇商标抢注行为,您可以援引《商标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对恶意抢注商标采取措施,以维护自身权利。
依据《商标法》的相关条款,您可以采取以下行动维护权益。
一、提起商标异议
若抢注者的商标申请尚未获准注册,仍处于初审公告阶段,您可以根据《商标法》三十三条提出商标异议。在此阶段,您需准备充足的证据,如商标使用记录、推广范围、宣传资料及销售合同等,以证实您的针对争议商标具有在先使用权利。
二、申请商标无效宣告
若抢注者的商标已成功注册,您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后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种方法与异议相同,您需要证明对争议商标具有在先权利,也需要证明抢注商标申请注册具有恶意。
三、提起三年不使用撤销
若抢注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经检索您发现该商标已连续三年无使用,则可以对该抢注商标提起三年不使用撤销。这个方法相较于其他方法来讲,举证责任要求较低,您仅需要提供简单的检索记录,证明该商标未使用即可。
四、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现行《民法典》、《商标法》规定,商标行政程序及后续行政诉讼仅解决抢注商标的有效性。如抢注行为给您带来了损失,您可以在抢注商标失效后,对抢注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然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若权利人之商标为驰名商标,则该权利人在抢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前,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在诉讼当中正确运用法律、准确适用驰名商标规则,能够让您更好地维权。
2023年,政府公开了商标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国知局拟在新商标法当中增加“权利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抢注商标移转到自己名下的条款”。如果该条款顺利落地,权利人则无需提交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等一系列程序,直接将抢注商标移转到自身名下,成本更加低。
在维权过程中,以下事项需特别注意:
及时收集证据:证据是维权的核心。您需确保所收集的证据充分、有效,并能证明您的商标先行使用及抢注行为的恶意性。
合理运用法律程序:您应熟悉并合理运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保持沟通与合作:维权过程中,与抢注者保持沟通至关重要。通过协商,您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同时,寻求专业律师或代理机构的协助也是明智之选。在法律运用和证据收集方面,MingDun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