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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涟伊北京爱特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米公司”)诉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娱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在经历了长达2年的诉讼程序后,最终于2024年5月16日迎来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爱特米公司为文博行业优秀从业者,公司历经五年潜心制作完成了博物馆文化教育动画片《博物馆里的中国通史》。全部视频共七季,近200集,时长超1600分钟,一经推出就广受家长孩子们的好评。然而,视频全集于2021年9月份完成并上线后不到1个月,爱特米公司就发现宽娱公司运营的B站平台上存在《博物馆里的中国通史》的侵权作品。此后爱特米公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B站进行了多次投诉维权,但侵权行为始终未得到有效制止。爱特米公司不得不于2022年3月决定提起诉讼,请求宽娱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审中,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宽娱公司的性质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不负有事先主动全面审查网络用户上传内容是否侵权的义务,发现侵权内容的责任主要应当由权利人承担,并通过有效通知告知宽娱公司。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侵权内容并未处于平台能够明显感知的位置,侵权规模也没有达到平台经营者应当能够明显感知的程度,且涉案网站亦存在合法传播的涉案作品,爱特米公司在进行有效侵权通知后,宽娱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删除义务。综合案件情况,法院认为宽娱公司对被诉侵权行为不具有应知或明知的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爱特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爱特米公司认为,宽娱公司不仅仅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已成为视频内容的分销渠道,并从视频分销中获利,应承担与传统视频分销者相同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即有义务确保其平台上不存在侵权视频。即使将宽娱公司仍定性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其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也不限于履行接到权利人通知后的删除义务,而是应尽到与其能力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否则,应视为其具有过错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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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嘉畅2023年6月,一家德国主营营养补充剂和维生素食品的国际知名企业,通过商标监控发现,安徽省一名个人申请者提交了两件与该企业主标相同的商标申请。随后,该企业咨询我所如何打掉抢注商标。 我所商标团队遂针对案件事实进行初步整理和分析,发现企业及其产品在国内市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产品在电商平台销量超300万件;这两件抢注商标与企业的标识完全相同,且指定商品与企业经营的产品类似,且未发现抢注人的经营活动。综上,我所团队基本上可认定这两件商标属于恶意抢注。 但是,企业在抢注商标指定的商品类别上尚未获得商标注册,铭盾建议企业立即对其带有设计的主标进行版权登记,然后依据版权及在先使用情况,对抢注商标提起异议。 在正式接受企业的委托后,铭盾协助企业完成了版权登记,收集整理了大量关于企业商标使用情况及其国际知名度的证据,充分证明了企业的商标使用和知名度。 在提交商标异议申请2个月后,即2024年2月,该个人申请者在铭盾专业且有力的异议压力下,主动撤回了上述两件商标申请。至此,这场商标抢注事件短时间内得到了圆满解决,抢注商标不复存在。 本案不仅彰显了铭盾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精神和高效态度,而且凸显了其助力国际品牌顺利进军中国市场、维护商标权益的卓越能力。此外,铭盾在维护商标秩序、打击恶意抢注行为、树立行业标杆方面的坚定决心也得到了充分展现。展望未来,铭盾将不断提升专业工作能力,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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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嘉畅本案当事人是国际知名医疗科技企业,其主营业务为类人工胰腺设备的研究与制造。该设备可以实时监控血糖,并根据血糖值调节胰岛素泵注射量,结合AI算法,实现1类糖尿病的自动化闭环管理,一经上市便极大程度地提高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生活质量。早在2016年,当事人便以其创新性的糖尿病诊疗设备而被国际广泛关注,我国媒体也竞相报道。 2022年,当事人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领土延伸至中国,后被国知局引用在先商标驳回。当事人遂委托铭盾处理该商标驳回事宜。我们发现引证商标与当事人的商标及商号完全相同,且指定在当事人主营的国际分类第10类的商品之上,难谓巧合。此外,在先商标的申请人为小微企业。我们未查询到其经营医疗类商品的资质,且检索后没有找到该商标的使用线索。经与当事人沟通,我们认定在先商标应当为抢注商标。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商标权益,助力当事人主营商标在中国顺利获准注册,我们建议客户立即采取行动,对抢注商标提起无效申请。 在当事人委托后,由于当事人此前并未留意对大陆地区商标使用证据进行收集整理,铭盾所积极指导并协助当事人整理商标使用情况及其国际知名度的证据,最终形成了100多页的证据材料。其中,大量证据为2016年以来我国互联网对于当事人主营商品、科研实力和投融资情况等内容的媒体介绍,用以证明当事人商标在中国的已使用情况及其国际影响力。铭盾还整理了在国知局官网查询到的抢注人已申请的商标,共19件,其中大部分商标与国外知名企业的主标完全相同,以此证明抢注人的恶意,说明争议商标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 7月3日,铭盾收到国知局裁定,获悉铭盾所代理的无效案件取得有利裁定,抢注商标被成功无效。虽然当事人在国内并无有效的注册商标,但国知局认为我方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的商标具有显著性、较强的独创性,认可当事人的商标在我国相关公众当中的知名度。同时,抢注人曾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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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淼2023年12月23日,铭盾律师事务所刘金柱、张琳、王辉、曲淼等四位律师作为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参加了第二届新型犯罪治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主办,主题为“探索新时代犯罪治理体系 服务首都法治建设”。最高检、最高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犯罪学学会等相关单位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 第二届新型犯罪治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合影 铭盾刘金柱律师在“食药犯罪治理理论与实践”分论坛作了关于药品回收案件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困境的主旨发言,介绍了药品骗保案件适用非法经营罪的历史情况、相关法律的变迁、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问题及相关问题解决途径。 北京铭盾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金柱 北京市铭盾律师事务所(“铭盾”)是一家以知识产权为特色业务的综合型律所,致力于为国内外委托人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涉及商标、著作权、专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类型,涵盖管理咨询、申请、确权、调查、投诉、举报、诉讼、仲裁等所有流程。除知识产权业务外,铭盾业务领域还涵盖劳动法、公司法、争议解决、合规咨询及风险筛查等服务。 铭盾已深耕食品药品健康行业产品安全法律事务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与相关执法机构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协调。铭盾将继续为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